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8-006
远 光 软 件股份 有限公 司
关 于 回 购 注 销 2016 年限制性 股票激 励计划 部分限 制性
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1名离职激励对象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0,42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6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6年10月11日,公司完成2016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授予
日为2016年9月21日,授予对象633名,授予价格7.04元,授予数量1578.08万股,
上市日期为2016年10月12日。
5、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吴明等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400股
进行回购注销。
6、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
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余承龙等 6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0,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8、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吴明、余承龙等 9 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130,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9、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完成 2016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登记,授予日
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授予对象 253 名,授予价格 5.18 元,授予数量 1,418,760
股,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
10、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617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数量为 6,214,77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3%;同意对 13 名因离职(那
峙雄等 7 人)、在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绩效考核年度绩效未完全
达标(叔朋等 6 人)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
票 102,244 股进行回购注销。
11、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3 名
因离职(那峙雄等 7 人)、在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绩效考核年度
绩效未完全达标(叔朋等 6 人)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
分限制性股票 102,244 股进行回购注销。
12、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11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0,420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九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以及《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11
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0,42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价格:首次授予:7.04 元/股,预留股票:5.18 元/股
2、定价依据:
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第(一)项的规定:
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
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
下:
(1)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缩股:P=P0÷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的缩股比例(即 1 股股票缩为 n 股股票)。
(3)配股:P=P0×(P1+P2×n)/[P1×(1+n)]
其中:P1 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 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
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增发
公司在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做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授予登记之日起到目前,未出现上述条款中
需调整的事项,因此,回购价格和数量无需作调整。
3、回购股份的种类:股权激励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数 第一次解锁 本次回购注 回购价格
序号 姓名
数量(股) 量(股) 数量(股) 销数量(股) (元/股)
1 李海洋 15,800 6,320 9,480 7.04
2 林伟民 14,300 5,720 8,580 7.04
3 李小香 10,000 4,000 6,000 7.04
4 郑洁 12,700 5,080 7,620 7.04
5 牟忠波 11,000 4,400 6,600 7.04
6 刘明 9,100 3,640 5,460 7.04
7 蒋勇韬 28,000 11,200 16,800 7.04
15,300 6,120 9,180 7.04
8 邱宁
2,200 2,200 5.18
9 任亮 8,000 8,000 5.18
10 杨静 5,100 5,100 5.18
11 王放 5,400 5,400 5.18
合计 116,200 20,700 46,480 90,420 ——
三、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1、回购价格:首次授予:7.04 元/股,预留股票:5.18 元/股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股权激励限售股。
3、拟回购的股份数量:90,420股,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83%,占公司
总股本的0.01%。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598,054.8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销数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71,888,827 11.84 90,420 71,798,407 11.83
01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4,902,978 9.25 4,902,978 0.81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0,854,184 0.81 90,420 10,763,764 1.77
04 高管锁定股 56,131,665 1.79 56,131,665 9.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35,227,805 88.16 535,227,805 88.17
三、总股本 607,116,632 100 90,420 607,026,212 100
注:因离职(那峙雄等7人)、在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绩效
考核年度绩效未完全达标(叔朋等6人)的13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102,244股尚未完成回购注销,上述股权结构中包含了前述尚未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02,244股。
五、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
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截止目前尚未解锁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10,854,184股调整为10,763,764股,股本总额由607,116,632股调整为
607,026,212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
动的处理”、“第九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11名激励
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11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042万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笑华先生、周立先生、向万红先生回避
表决,程序合法,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
七、律师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系依据现行有效的《管
理办法》制定,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
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的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因
本次回购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
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