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作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
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瑞普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发行主体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名称 华福招行2017-0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受让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对杭州誉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
产品投资范围 广州硕开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享有的合法的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终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收益权。
期限 购买日~2018年5月30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7.50%
认购资金总额 5,050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到期一次性支付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
二、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产品主要面临的风险为管理人风险、政策风险、延期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二)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
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每个季
度末对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和保管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
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通过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人民币 5,050 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 5,05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 5,05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相
应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综上,东莞证券同意瑞普生物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吕晓曙 郜泽民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