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8-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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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

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

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

1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同时根据国防科工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

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全权办理有关工商备案登记相关事宜。

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公司由原南京宝色钛业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 公司由原南京宝色钛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

1 发起人,以原南京宝色钛业有 起人,以原南京宝色钛业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

限公司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 更设立;公司于 2008 年 10 月 20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工商

变更设立;公司于 2008 年 10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

月 20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工商 代码为:91320100135626086T。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

营业执照。公司现营业执照号

1

为:320121000006475。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

第十一条后新增条款,后

2 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

续条款序号顺延。

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

的工作经费。

第四章 公司党组织

第三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

司党委”),公司党委设书记 1 名,党委成员若干名,设立

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副书记 1 名。 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

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

监事会、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

序进入党委。

第三十二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

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法规履行职责。

在“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大会”章节前,新增“公司党

3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

组织”章节,后续条款序号顺

关重要工作部署。

延。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

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

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

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

考察。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

项和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

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

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设董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

4

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2

第十一章 特别条款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涉及军工业务,必须遵循以下

特别条款:

(一)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并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

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完成;

(二)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

作制度、保密责任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落实涉

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的保密责

任,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

全;

(三)严格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加强军

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处置管理,确保军工关键设备设施

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四)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

在“第十章 合并、分立、 (五)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对国防专利的申请、

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 实施、转让、保密、解密等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保护国防

5

节后,新增“特别条款”章节, 专利;

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防动员法》的规定,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

定的动员任务;根据国家需要,接受依法征用相关资产;

(七)公司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

部门履行审批或备案申报程序: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公

司、原控股股东和新控股股东应分别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

部门履行审批程序;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军工科研关键专业人员及专家的解聘、调离,公司需向国

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公司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或聘用

外籍人员,需事先报经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批; 如发

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

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时,收购方须向国防科技

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八)修改或批准新的公司章程涉及有关特别条款时,

应经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3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

程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百零二条 本章程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

6

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施。

并上市后实施。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改以外,无其他内容修改。

因本次修改有新增章节、条款,故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

的序号也相应调整顺延。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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