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投资设立量子巧乐医疗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终止投资设立量子巧乐医疗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投资设立量子巧乐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
产业聚焦发展的战略要求,同时考虑了市场环境的变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投资设立量子巧乐医
疗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投
资设立量子巧乐医疗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姓 名 签 字
王 林
李显峰
陈咏梅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