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8-008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8 月 19 日,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1 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期间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详
情请参阅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
告(2016-049)》)。鉴于该业务到期,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决定继续
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正在逐步拓展海外市场,且新的发展方向(包括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等方面)
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国际市场业务,海外市场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
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继续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
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
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在即期锁定相关业务外币金额的远期
结售汇价格。
二、 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只限于从事
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合同结算货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
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汇业务。
三、 业务期间、业务规模、业务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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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1 亿美元,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此额度
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四、 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
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
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
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
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
割风险。
五、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会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
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
2、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
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
司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明确了各管理结构的职责,成立了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同时又
通过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设计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衍
生品管理机制。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
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拟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
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远期结售汇合约的
外币金额不得超过 1 亿美元,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六、 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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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意见:2018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1 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监事会意见:2018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了《关
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全体监事同意公司继续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1 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
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围绕公司业务进行,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为
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
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围绕公司业务进行,以降低汇率
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而非单纯
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
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全部事项。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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