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
目标公司成都中德天翔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
的自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翔环境”或“公司”)针对公司发行股份向中泰创展(上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泰创展”)、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
华科技”)、成都星润泰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润泰祥”)、
中讯建通(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讯建通”)、深圳市深商兴业创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商兴业”)、深圳市四海汇智创业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海汇智”)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中德天翔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天翔”)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相关事宜,全面认真地就目标公司中德天翔股权相关事宜进行了内
部自查,并出具《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目标公司成都中德天翔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的自查意
见》(以下简称“本自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关于中德天翔的股权结构情况
根据《中泰创展(上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
司与成都星润泰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中讯建通(北京)控股有限公司
与深圳市深商兴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四海汇智创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成都中德天翔投资有限公司之章程重述》,并经公司核
查中德天翔相关工商档案资料,截至本自查意见出具日,中德天翔的股权结构情
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泰创展 82,000.00 48.24
2 亲华科技 35,000.00 20.59
3 星润泰祥 20,000.00 11.76
4 中讯建通 13,000.00 7.65
5 深商兴业 10,000.00 5.88
6 四海汇智 10,000.00 5.88
合计 170,000.00 100.00
经公司自查,中泰创展、亲华科技、星润泰祥、中讯建通、深商兴业、四海
汇智持有中德天翔的上述股权清晰、合法、有效。
二、 关于中德天翔股权结构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各方的书面确认,并经公司核查交易对方的工商资料、公司章程/
合伙协议、天翔环境的工商资料和公告信息、相关各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前述的相关协议等,截至本自查意见出具日,不存在影响中德天翔上述股权结构
稳定性或可能导致本次发行股份为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中泰创展、亲华科技、星润
泰祥、中讯建通、深商兴业、四海汇智所持中德天翔股权发生变动的情形,具体
情况如下:
1、中泰创展、亲华科技、星润泰祥、中讯建通、深商兴业、四海汇智取得
中德天翔股权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认购,相关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
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代持股、信托持股、委托
持股或隐名持股、明股实债、其他未披露的任何利益安排等情形。
2、天翔环境不存在与中泰创展、亲华科技、星润泰祥、中讯建通、深商兴
业、四海汇智之间关于代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隐名持股、明股实债、其
他未披露的任何利益安排等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导
致影响中德天翔目前股权结构稳定性或导致交易对方所持中德天翔股权发生变
动的情形。
3、天翔环境的实际控制人邓亲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邓翔除合计持有亲华科技
100%股权外,不存在向其他交易对方中泰创展、星润泰祥、中讯建通、深商兴
业、四海汇智提供财务支持的情形;邓亲华、邓翔不存在与中泰创展、亲华科技、
星润泰祥、中讯建通、深商兴业、四海汇智之间关于代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
股或隐名持股、明股实债、其他未披露的任何利益安排等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投
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导致影响中德天翔目前股权结构稳定性或导致交易对
方所持中德天翔股权发生变动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截至本自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
易对方中泰创展、亲华科技、星润泰祥、中讯建通、深商兴业、四海汇智所持中
德天翔股权的权属清晰、合法、有效、稳定,不存在因中德天翔股权事宜对天翔
环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侵害天翔环境及其股东利益
的情形。
(以下为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目
标公司成都中德天翔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的自查意见》的签章页)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