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支付宝签订相关业务合同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8-0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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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8—00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与支付宝签订相关业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述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浙

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轨道”) 与支付宝(中

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签署的《杭州地铁自动售检票系

统支付宝接入杭州地铁技术服务合同》。双方将在杭州地铁 1、2、4 号线地铁二

维码扫码支付和过闸项目中进行合作。

上述合同的签署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签订对方基本情况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注册时间:2004年12月8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68225450T

3、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17层1701-1708

5、法定代表人:彭蕾

6、经营范围: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的发行与

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包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

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和电子公告等内容的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多媒体和网络系统的设计、开发和维护及相关的计算

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应用,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

销售本公司开发的软件产品;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程范围

对杭州地铁1号线、2号线(含一期、二期)及4号线一期系统和设备进行软

件升级,实现支付宝二维码刷码支付、过闸、对账、退款、查询等功能。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487.1万元(即由支付宝向众合轨道支付)。

1/2

(三)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是公司在“轨道交通+互联网”模式上的又一落地项目。至此,公

司与支付宝、腾讯和中国银联等互联网支付平台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有利于公

司继续在创新商业模式和其他衍生业务领域的探索。

2、上述项目的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增强项目实施

能力,在智慧交通领域积累用户需求和宝贵的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应用。

3、本合同的履行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收入结构、市场战略产生积极而深远

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虽然双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预计的

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地铁自动售检票系统支付宝接入杭州地铁技术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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