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7-88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
次级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
交易平台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于前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17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
函[2017]561 号),获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0 亿元证券公司次
级债券。2017 年 11 月 16 日,申万宏源证券 2017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
券(第一期)发行工作结束。(相关情况请详见 2017 年 11 月 4 日、
11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定于2017年12月28日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综
合协议交易方式进行转让。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证券代码
“118972”,证券简称“17申证C1”,发行规模4亿元,票面利率5.20%,
债券期限2年; 品种二证券代码“118973”,证券简称“17申证C2”,
发行规模43亿元,票面利率5.30%,债券期限3年。
本期债券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方式转让,除此之
外不在集中竞价系统和其他任何场所交易。本期债券转让的最低限额
为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
元,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低于5000张且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债
券份额在综合协议交易方式中无法转出。同时,本期债券的认购和转
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对本期
债券的转让进行确认,对导致本期债券投资者超过200人的转让不予
确认。
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所发行本期债券的
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判断或者任何保证。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
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以及综合协议交易方式转让不活跃引致的流动
性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