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
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
的《关于认定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645 家企业为湖南省 2017 年第
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湘科发〔2017〕201 号),公司再次顺利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并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1743000239
发证时间:2017 年 9 月 5 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17 年-2019 年)可继续享
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
司 2017 年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 2017 年度已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
二、备查文件:
1、《关于认定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645 家企业为湖南省 2017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