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1 证券简称:森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7-037)。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8日(周四)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15:00至2017年12月28日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城关镇本公司会议室。
4.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森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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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南
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0,01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80,000,000 股的 75.0148%。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7,318,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1.648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5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693,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3.3665%。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 5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693,2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3665%。
2.公司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0,00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69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刘从珍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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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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