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17-096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延长质押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陈迪清、范建震通知,获悉陈迪清、范建震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及延长质押期限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
为第
本次质
一大
股东名 质押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押占其
股东 质权人 用途
称 股数(股) 日期 日 所持股
及一
份比例
致行
动人
兴业证券
陈迪清 是 970,000 2017-12-26 2019-10-25 股份有限 0.90% 融资
公司
兴业证券
陈迪清 是 1,960,000 2017-12-26 2019-11-01 股份有限 1.83% 融资
公司
兴业证券
陈迪清 是 2,670,000 2017-12-26 2019-11-08 股份有限 2.49% 融资
公司
兴业证券
范建震 是 970,000 2017-12-26 2019-10-25 股份有限 0.90% 融资
公司
兴业证券
范建震 是 1,960,000 2017-12-26 2019-11-01 股份有限 1.83% 融资
公司
兴业证券
范建震 是 2,670,000 2017-12-26 2019-11-08 股份有限 2.49% 融资
公司
合计 - 11,200,000 - - - 5.22% -
注: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二者合计质押股数/二者合计持股总数。
二、股东股份延长质押期限情况
是否
本次
为第
质押
一大 质押到期
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权 占其 用 备
股东 日(延期
名称 (股) 日期 人 所持 途 注
及一 后)
股份
致行
比例
动人
兴业证
陈迪 券股份
是 14,000,000 2016-12-27 2019-10-25 13.05% 融资 注1
清 有限公
司
兴业证
范建 券股份
是 14,000,000 2016-12-27 2019-10-25 13.05% 融资 注2
震 有限公
司
兴业证
陈迪 券股份
是 19,100,000 2017-01-03 2019-11-01 17.80% 融资 注3
清 有限公
司
兴业证
范建 券股份
是 19,100,000 2017-01-03 2019-11-01 17.80% 融资 注4
震 有限公
司
兴业证
陈迪 券股份
是 23,580,000 2017-01-09 2019-11-08 21.97% 融资 注5
清 有限公
司
兴业证
范建 券股份
是 23,580,000 2017-01-09 2019-11-08 21.97% 融资 注6
震 有限公
司
合计 - 113,360,000 - - - 52.82% - 注7
注 1:2016 年 12 月 27 日,陈迪清先生因个人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4,000,000
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 2016 年 12 月 27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108)。
2017 年 12 月 27 日,陈迪清先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质押的延长
质押期限手续,延期后,陈迪清先生该笔质押股份的到期日延期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
注 2:2016 年 12 月 27 日,范建震先生因个人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4,000,000
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 2016 年 12 月 27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108)。
2017 年 12 月 27 日,范建震先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质押的延长
质押期限手续,延期后,范建震先生该笔质押股份的到期日延期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
注 3:2017 年 1 月 3 日,陈迪清先生因个人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9,100,000
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 2017 年 1 月 3 日
起至 2018 年 1 月 3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1)。
2017 年 12 月 27 日,陈迪清先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质押的延长
质押期限手续,延期后,陈迪清先生该笔质押股份的到期日延期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
注 4:2017 年 1 月 3 日,范建震先生因个人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9,100,000
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 2017 年 1 月 3 日
起至 2018 年 1 月 3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1)。
2017 年 12 月 27 日,范建震先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质押的延长
质押期限手续,延期后,范建震先生该笔质押股份的到期日延期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
注 5:2017 年 1 月 9 日,陈迪清先生因个人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3,580,000
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 2017 年 1 月 9 日
起至 2018 年 1 月 9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3)。
2017 年 12 月 27 日,陈迪清先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质押的延长
质押期限手续,延期后,陈迪清先生该笔质押股份的到期日延期至 2019 年 11 月 8 日。
注 6:2017 年 1 月 9 日,范建震先生因个人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3,580,000
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 2017 年 1 月 9 日
起至 2018 年 1 月 9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3)。
2017 年 12 月 27 日,范建震先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质押的延长
质押期限手续,延期后,范建震先生该笔质押股份的到期日延期至 2019 年 11 月 8 日。
注 7: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二者合计质押股数/二者合计持股总数。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 至 目 前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857,887,869 股 , 陈 迪 清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106,840,067 股,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471,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07,311,06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51%;范建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6,840,264 股,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470,6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07,310,86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51%;二者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214,621,93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5.02%,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及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质押登记完成后,陈迪清累计质押股份 82,6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9.63%;范建震累计质押股份 76,87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8.96%,
二者累计共质押 159,47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8.59%。
四、备查目录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