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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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 2017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为 2018 年 1 月 17 日 15:00 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6、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 月 9 日

7、 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

案内容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 1 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邯钢集团、唐钢集团、承钢集团、

河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

项提案回避表决。

第 2 项提案《公司章程修正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2.00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

2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

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

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 2018 年 1 月 16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

运营部。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2、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联系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

(2)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邮编:050023

(3)联系人:梁柯英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

3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09

2. 投票简称:“河钢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 年 1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7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8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附件 2: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1.00 √

额度的议案

2.00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

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

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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