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7-12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配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核、批准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配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
核查意见。
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