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关于获得投资收益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1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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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7-03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投资收益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情况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4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文化基金”)投资 2 亿元人民币,成为其有限合伙人。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1-013)。

文化基金成立于 2012 年 9 月 3 日,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

金编号为:SD3275,备案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6 日,基金管理人为海通创意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二、投资收益相关情况

自 2016 年 9 月起,文化基金进入退出期。根据合伙协议,文化基金于 2017

年 6 月进行了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司收到本次收益分配款共计 3,512,950.22 元

人民币。

近日,文化基金进行了第二次收益分配。根据分配方案,公司收到本次收益

分配款共计 9,682,418.78 元人民币。

2017 年度公司累计收到文化基金上述两次收益分配款合计 13,195,369.00

元人民币。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该等文化基金收益分配款将计入公司财务报表的投资收益科目,

影响公司税前利润约 13,195,369.00 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上述事项对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最终影响须以经审计数

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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