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25 1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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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之一尤友鸾先生通知,尤友鸾先生拟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起六个

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一、副董事长、总经理尤友鸾先生。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尤友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00.6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79%。尤友鸾先生、尤友岳先生通过兴证资管鑫众 25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89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为增强投

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增持计划及方式

尤友鸾先生拟自 2017 年 12 月 25 日起六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

下,以合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金额及资金来源

尤友鸾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

不低于 5,000 万元。增持价格为市场价,资金来源于增持人自筹资金。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等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继续关注增持人后

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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