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17-069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发出书面通知,并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国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
表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
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
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
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到
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除此以外,公司拟投入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款。
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