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陆永先生、褚衍玲女士等 6 位董事提出书
面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议,提名唐继勇先生、余涛先生、郭宇飞先生、李志辉先生、周志刚先生、葛
善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上述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
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上述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选举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涂振连、赵阿平、单少芳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