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百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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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7-106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

进行确认,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

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陆永先生、褚衍玲女士等 6 位董事提出书

面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议,提名唐继勇先生、余涛先生、郭宇飞先生、李志辉先生、周志刚先生、

葛善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董事会对上述非独立候选人逐一审议并获得全票通过。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1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唐继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选举余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3、选举郭宇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4、选举李志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5、选举周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6、选举葛善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7-108)。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2、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继勇先生:中国国籍,1968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1990 年至 2014 年历任天水长城精密模具厂车间主任、技术科长、驻青

岛办事处主任,无锡微研有限公司营业部长,无锡塔吉玛机械有限公司技术部长,

无锡银顶屋面金属结构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佳铝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

总经理,2014 年至 2017 年任江苏佳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至今任南

京大学南通材料工程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江苏海门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继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

余涛先生:中国国籍,1970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理学博士学位。2002 至今,先后任职英业达集团技术支援处处长,上海益邦智

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江苏雅立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国际

电工委员会(IEC)专家,国际设施管理协会(IFMA)会员,国家智慧城市标准

化总体组专家,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智慧建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上海雅

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CEO、同济大学雅百特设施管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郭宇飞先生:中国国籍,1981 年 7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

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博士学历。2008 年 8 月至 2016 年 6 月历任北京市建

筑设计研究院 1S1 设计所室主任,万达商业规划研究院和万达文旅规划研究院主

任工程师。2016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中巍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和上海中巍钢

结构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获中国钢结构协会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机械工业

集团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北京市第 17 届优秀工程

设计建筑结构专项一等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建筑结构专业一等奖,第 4

届全国建筑结构技术交流会结构设计技术创新一等奖,第 8 届全国优秀建筑结构

设计一等奖,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文章 30 余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宇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

李志辉先生:中国国籍,1980 年 3 月 13 日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家一

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3 年至 2011 年历任浙江精工钢结构

有限公司施工员、项目副经理,广东金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执行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任

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程运营总监。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

周志刚先生:中国国籍,1985 年 6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8 年至 2010 年曾任深圳鑫明光实业有限公司设计师。2010 年 9 月至今任山东

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总工办副总工程师。现有“屋面装饰铝板挡雪装置”、“金

属屋面异形铝板”、“金属屋面天沟用连接件”等 28 项专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

葛善勤先生:中国国籍,1985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2007 年至 2014 年任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总账会计、

科长,2014 年至 2015 年任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部长,会计机构负

责人;2015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负责人;

江苏中联电气电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善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5

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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