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2017-181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暨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厦调查
字 201704 号)(以下简称“调查通知书”)。调查通知书内容:“因你公司涉嫌信
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
立案调查并调取相关证据,请予以配合。”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
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
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1.1 条
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将在知悉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
移送公安机关决定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在收到前述决定文件后对外
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次一交易日继续停牌一天后复牌。自公司股票复牌后三十
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再次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
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1.11.3 条的要
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和公司股票可能
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信息为准。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根据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