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7-082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10 层熙菱
信息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开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7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4,8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85%,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4,875,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4.87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975,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9.975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5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7.55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5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7.55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
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1.01 选举何开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64,850,00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50,00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何开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2 选举岳亚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64,850,00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50,00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岳亚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3 选举杨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64,850,00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50,00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杨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4 选举王继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64,850,00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50,00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王继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2.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2.01 选举孟亚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64,850,00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50,00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孟亚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2 选举唐立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64,850,00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50,00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唐立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3 选举于成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4,850,00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50,00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于成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3.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同意 59,2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261%;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96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5033%。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魏景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监事。
4. 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59,2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261%;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96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503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
数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张知学律师、魏栋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