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7-129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千山
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
则和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后认为: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符合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现状,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
有效、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金益平 杨春平 石青辉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