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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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6-06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盾安

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热工”)、杭州赛富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杭州赛福特”)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发布的《关于浙江省 2017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国科火字〔2017〕

201 号),盾安热工、杭州赛福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盾安热工高新技

术 企 业 证书 编 号 : GR201733001358 , 杭 州赛 福 特 高新 技 术 企业 证 书 编 号 :

GR201733000839,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原证书有效届满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上述子公司

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当年起将连续三年(2017 年-2019 年)继续享受高新技

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会

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预计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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