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关于权益变动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21 18: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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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7-11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中科汇通和成晓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本次中科汇通向上海宜黎出具《承诺函》,同意上海宜黎对本次股

份转让的首期转让款和第二期转让款的支付时间作延期调整,转让价格和转让股份

数不变。本次上海宜黎受让中科汇通和成晓华先生股份后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

生变更。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12

月2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科汇通”)提交的其出具给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宜黎”)

的《承诺函》。详情如下:

一、权益变动和股东减持情况概述

(一)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1日、12日、1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科汇通

和成晓华先生分别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宜黎提交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聘请的财

务顾问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上海宜黎于2017年12月

10日分别与中科汇通、成晓华先生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份转让协议》,上海宜黎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了中科汇通和成晓华先生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33,312,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346%。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关于权益变动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复牌的公告》以及受中科汇

通、成晓华先生和上海宜黎委托分别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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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2017年12月14日,中科汇通、成晓华分别与上海宜黎签署了《关于深圳

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中科汇通和上海宜黎均同

意将转让价格由原约定的39.198元/股,调整为39.19元/股,成晓华先生和上海宜黎

均同意将转让价格由原约定的38.095元/股,调整为38.10元/股。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关于权益变动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权益变动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

2017 年 12 月 20 日,中科汇通向上海宜黎出具了《承诺函》,就前述股份转让

协议的调整承诺如下:

1、同意上海宜黎对中科汇通的首期转让款从本函签署日后 12 个工作日内支付,

首期转让价款为陆亿元(6 亿元);第二笔股份转让款支付时间变更为标的股份完成

过户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第二期股份转让金额为壹亿元(1 亿元)。

2、同意一旦上海宜黎完成共柒亿(含定金)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内解除全部(28,062,658 股)股票质押登记,并将全部股票过户至上海宜黎名

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年5月26日)

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权转让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减持股东未披露减持计划、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了其于2015年7月10日作出的承诺:“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

自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宜黎将持有本公司股票33,312,658股,持股比例

为24.934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科汇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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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成晓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500,400股,持股比例为

4.8656%,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四、风险提示

1、由于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金额较大、支付周期较长,若协议双方未

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协议是否最终履行完毕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由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中科汇通已收到本次股权转让定金1亿元,成晓华先生已收到本次股权转让

定金2,000万元。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督促协议双方按照《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科汇通出具给上海宜黎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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