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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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事前审核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工作原则,我们对拟审议的

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

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证。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

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方清、石英、聂兴凯

2017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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