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17-054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2017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提名胡旭波先生和丁子春先生 2 人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
制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
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
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杨西轶女士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
司监事,也不在公司任职。杨西轶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西轶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
间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等方面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能,
对此公司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2 月 21 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胡旭波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 学历,
现任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 IBM 战略发展部公司战略、医药产业咨询顾问;2005 年 4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上海中信未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2006 年 10 月至今,历
任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合伙人、主管合伙人。2015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李军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 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丁子春先生:198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苏州高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助理;2013 年 6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上海徐汇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香港兴业国际集团医疗部(国内)经理助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
上海浦东新星纽士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丁子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丁子春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