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石化: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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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7-062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知已于2017年12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于2017年12月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

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唐文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沈晓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东中西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签订

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投资建设年产 400 万吨烯烃综合利用示范产业园对公司现有 C3 产业链能有

较好互补作用,项目顺利建成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将使公司产品

更加多元化,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大力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与东中西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书,

投资建设年产 400 万吨烯烃综合利用示范产业园项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设立子公司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开展年产 400 万吨

烯烃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新设子公司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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