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Y视讯: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变更交易对手方的补充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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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视讯 公告编号:2017-90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变更交易对手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GQY 视讯”)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

售资产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81)。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洲际机器人

有限公司(下称“全资子公司”或“洲际机器人”),向非关联方浙江浙商职业教

育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职教集团”)出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

88 号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浙商职教集团控股股东,下称“浙江商业集团”),

考虑到保持未来土地扩建规划报批和实施主体的一致性,保障后续工作的进展顺

利,最终决定由浙商职教集团的兄弟单位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拟购买地块的实际

使用者)作为购买我司土地的交易对手方。

2017 年 12 月 14 日,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资产交易对手方的议案》。本次全资子公司出

售目标资产的交易对手方由浙商职教集团变更为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二者皆隶属

于浙江商业集团。

2、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资产出售变更交易对手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1、为便于生产管理,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洲际机

器人拟以人民币 5775 万元的价格,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房产(原厂房)

出售给非关联方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卖方:宁波洲际机器人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郭启寅、袁向阳夫妇

买方: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实际控制人:浙江省国资委

出售资产价格:5775 万。

2、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

路南段 88 号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能够有效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改

善资产结构,更好地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本次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房

产和土地事项。

经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洲际机器人有限公

司,向非关联方浙江浙商职业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

南段 88 号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考虑各项税金因素,本次交易实现后产生的净利润约为 4,000 万元—4,800

万元,超过公司 2016 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 50%以上。本次交易事项业经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81)。因交易对手方变

更,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全资子公司资产交易对手方的议案》,本次议案需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买方: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419533631J

3、法定代表人:张炳灿

4、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公办学校

5、注册资本:6512 万人民币

6、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 138 号

7、经营范围:培养高等专科学历的高技能人才,促进产业发展。开展相关

专业的技能教育和学历教育,开展科学研究、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

术研发服务。

8、浙江商业技师学院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租用上述地块,除此租赁关系外,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

倾斜的其他关系。

9、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资产负债表

单位名称: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11 月 30 日 单位:元

资产部类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部类 年初数 期末数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库存现金 8,042.80 43,574.92 短期借款

银行存款 42,754,668.37 4,214,985.94 应交税费 160,761.89 51,868.32

零额度账户用款额度 应缴国库款

短期投资 应缴财政专户款 1,520.00 7,310.00

财政应返还额度 3,242,733.40 2,570,230.34 应付职工薪酬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667,617.00 850,176.39

预付账款 120,000.00 120,000.00 预收账款 350,006.00 350,006.00

其他应收款 2,875,002.36 42,988,376.41 其他应付款 4,298,660.42 4,843,708.73

存货 长期应付款

长期投资 7,000,000.00

固定资产 98,655,375.64 105,729,325.53 负债合计: 5,478,565.31 6,103,069.44

累计折旧

在建工程 三、净资产类

无形资产 794,180.00 1,975,645.00 事业基金 23,016,039.32 16,016,039.32

累计摊销 非流动资产基金 99,449,555.64 114,705,018.53

待处理资产损益 长期投资 7,000,000.00

固定资产 98,655,375.64 105,719,037.53

资产合计: 148,450,002.57 164,642,138.14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794,180.00 1,975,645.00

专用基金 9,148,599.61 9,417,011.30

财政补助结转

五、支出类 基本支出结转

事业支出 43,839,178.41 项目支出结转

上缴上级支出 非财政补助结转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事业结余 11,357,242.69 11,357,242.69

经营支出 1,176,866.19 结营结余

其他支出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支出合计: 45,016,044.60 净资产合计 142,971,437.26 151,495,311.84

四、收入类

财政补助收入 39,611,900.00

事业收入 8,054,800.00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2,767,382.04

其他收入 1,625,719.42

收入合计: 52,059,801.46

资产部类总计: 148,450,002.57 209,658,182.74 负债部类总计: 148,450,002.57 209,658,182.74

事业收入支出表

2017 年 11 月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结余

项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 项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 项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

财政补助收入 39,611,900.00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结余 -1,586,930.62 5,453,241.01

对附属单位补助

上级补助收入

支出

附属单位上缴

事业支出 7,249,533.88 43,839,178.41

收入

事业收入 5,079,700.00 8,054,800.00 其中:基本支出 2,017,723.27 26,358,129.91

其他收入 582,903.26 1,625,719.42 项目支出 5,231,810.61 17,481,048.50

小计 5,662,603.26 49,292,419.42 小计 7,249,533.88 43,839,178.41

经营收入 130,116.54 2,767,382.04 经营支出 68,359.34 1,176,866.19 经营结余 61,757.20 1,590,515.85

以前年度经营

其他支出

亏损(一)

小计 130,116.54 2,767,382.04 小计 68,359.34 1,176,866.19

总计 5,792,719.80 52,059,801.46 总计 7,317,893.22 45,016,044.60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信息如下:

(一)标的资产概述

1、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列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共 10 项,其中房屋建筑物 6 项,主要包

括主车间房屋、塔楼、门卫、仓库、配电房等,建筑面积共计 5,457.26 平方米;

构筑物 4 项,主要包括道路、围墙、水池、雕像等。上述建构筑物均坐落于宁波

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 88 号工业土地上。

该类固定资产已办理证号为浙(2016)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 0155500

号《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权利人为宁波洲际机器人有限公司,其坐落土地为出

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44 年 2 月 5 日。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 1 宗,为出让的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

11,858.00 平方米,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 88 号。

该土地使用权已办理证号为浙(2016)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 0155500

号《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权利人为宁波洲际机器人有限公司。其地上已建有主

车间房屋、塔楼及附属用房等。

上述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2、出让方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方式和价格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QY 视讯”)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非关联方深圳功夫云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功夫云”)、关联方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奇科威电子”)共同出资收购宁波洲际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

机器人”)股权,公司将以宁波海曙区环城西路 88 号的闲置房产(含土地)出

资人民币 6440 万元,投后将持有洲际机器人 40.76%股权,交易各方将以洲际机

器人为载体,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经营大数据存储、应用服务等业务。

2016 年 12 月 29 日 GQY 视讯股东大会通过了相关议案。

2016 年 12 月 30 日 GQY 视讯将相关土地资产过户到洲际机器人名下。

2017 年 6 月 22 日 GQY 视讯公告因不符合政府节能减排的指标要求,洲际机

器人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未能通过政府部门审核,项目合作方无法继续推进该投

资项目。根据《合资协议》第五条:本协议经签署生效后,如在执行本协议过程

中,由于不可归责于协议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相关手续不能合法办理的,本协议

即解除。

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投资项目,并对洲际机器人进行减资处理,深圳功夫云、

奇科威电子将不再为标的公司股东,并撤回对标的公司的出资(实缴和认缴部分)

及在标的公司组织机构中人员安排。洲际机器人减资后,GQY 视讯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投入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明细表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

累计

摊销

项目名称 取得方式 交易价格 交易时间 入账原值 每期摊销 摊销 累计摊销 净值 备注 开始摊销日

期数

股东投资(GQY 视讯股份 2044 年 02

房屋建筑物 15901100 2016.12.30 15611222.45 326 47887.19 10 478871.86 15132350.59 20170101

有限公司) 月 05 日到期

股东投资(GQY 视讯股份 2056 年 10

构筑物 520700 2016.12.31 511042.25 326 1567.61 10 15676.14 495366.11 20170101

有限公司) 月 10 日到期

小计 16421800 16122264.7 49454.80 494548.00 15627716.70

无形资产--土地

累计

摊销

项目名称 取得方式 交易价格 交易时间 入账原值 每期摊销 摊销 累计摊销 净值 备注 开始摊销日

期数

股份土地使 股东投资(GQY 视讯股份 2044 年 02

47978200 2016.12.30 47090281.53 327 144006.98 10 1440069.77 45650211.76 20161201

用权 有限公司) 月 05 日到期

小计 47978200 144006.98 1440069.77

合计 64400000 63212546.23 61277928.46

备注:1、入账原值-是交易价格减去税金加契税和过户费;

2、账面净值是指截止 2017 年 10 月 31 日;

(二)出售资产的目的

我司自 2010 年 10 月将宁波厂区整体迁入杭州湾新区占地 220 亩的生产基地

后,原环城西路 88 号地块已无作为生产用房的需要,一直闲置至 2013 年 3 月 1

日。该地块目前出租金额为 1543600 元/年,年收益率是初步约定交易价格的

2.67%,公司董事会认为收益率偏低,出售资产后所得资金进行对外投资可以大

幅提高收益。

洲际机器人所有的环城西路地块东侧紧邻浙江商业技师学院。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该地块出租给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使用至今,出租到期日 2018 年 2 月

28 日,目前该地块已打通和浙江商业技师学院连为一体使用。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在租用期间一直在宁波周边寻找合适的地块扩大办学规

模,由于各种条件限制,最终没有谈成。2017 年 7 月,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向我

方明确表明了购买意向及达成交易的前置条件。由于该院校是浙江省内知名职业

教育学院,地方政府也欢迎、支持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在辖区内扩大规模持续运营。

基于上述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次交易意向。

(三)上述交易的会计处理及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三条规定,本准则规范下列投

资性房地产: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

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

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规定,处置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

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

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其账面余

额,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按照已计提的折旧货摊销,借机“投资性房地

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科目。

处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

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其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科目;按其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科目。同时结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若存在原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

的金额,也一并结转。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出售时按照上述处置投资性房地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所得税影响年度汇算时确认。

(四)对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支付能力的判断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是全民所有制公办学院,是浙江省国资委全资控股企业,

注册资本 6512 万人民币。本次出售资产,因目标资产由浙江商业技师学院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承租使用至今,本次交易对手方由浙商职教集团变更为浙江商业技

师学院,二者皆隶属于浙江商业集团,系为了保障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未来建筑扩

建规划报批和实施主体的一致性,本次仅对协议中的交易对手方进行变更,其他

条款保持不变,基于上述因素,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完全有能力支付款项购买上述

土地资产。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5775 万。

2、本次评估作价的公允性,以及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依据

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拟出售资产出具了评估报告(万邦评报

[2017]142 号),评估价值为 63,447,685 元。

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评估取价参照了 2016 年 4 月海曙区工业用地征

收评估比准价格 308 万/亩(详见附件,该地块距离我司地块约 5 公里),以及《宁

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宁波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的通知》(甬政发(2017)1

号),《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曙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海政发(2017)33 号)等相关政策依据,同时考虑到我公司

环城西路 88 号地块更靠近市中心,地理位置更优越,因此给出最终评估价

63,447,685.00 元(356.4 万元/亩)。

由于我司所有的地块地形为 L 形,土地利用率不高,地面建筑老旧,且四周

都被建筑包围,不可能建设高层建筑。商业技师学院因在相邻地块有校舍,可以

统一起来综合利用,同时正有需要扩大规模办学,经双方友好协商,在略微降低

价格,且获得政府支持的前提下,愿意以约 324.4 万元/亩的价格购买此块土地

及地面建筑。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

产生关联交易;出售标的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出售事项

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也不会因此导致交

易对方成为潜在关联人。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实现后产生的净利润约为 4,000 万元—4,800 万元,将对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最终数据将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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