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7-69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所属土地用地规划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滨海开元”)负责开发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的天保金海岸项目,
其持有“开单国用(2008)第0048号”(以下简称“0048号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滨海开元对该宗土地具有完全权属,不存在抵押、
质押、诉讼等事项。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海滨大道以西、
新港四号路以北区域规划进行调整的批复》(津滨政函[2016]110
号)、《关于研究教育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津滨政
纪[2017]33 号)的相关要求,滨海开元所拥有的 0048 号土地部
分被调整为教育用地,且滨海开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土
地证调整工作。为此,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
下简称“滨海新区规国局”)拟就滨海开元所持有的 0048 号土
地的用地界限、规划指标等调整事宜与滨海开元签署《天津市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
此次用地规划调整涉及 0048 号土地可开发土地面积减少约
3055.4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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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合同对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与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
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开单国用(2008)第0048号”国有建设用
地,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二大街以南、太湖西路以东区域,
占地面积245692.82平方米。
2、合同内容: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市滨海
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就开单国用(2008)
第0048号土地证实有土地面积的用地界限、规划指标等调整事宜
签订本补充合同。0048号土地调整为3宗土地(《规划条件通知
书》项目名称分别为天保金海岸E03地块住宅项目、天保金海岸
03-22号地块住宅项目、天保金海岸03-32号地块商业项目)各地
块主要规划指标及土地使用条件如下:
(1)天保金海岸E03地块住宅项目,80系坐标土地面积44342.9
平方米,对应90系坐标土地面积为4434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
为二类居住用地(建设内容: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对应土地
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容积率<1.8,绿地率≥35%,
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80米,规划建筑面积<79813.8平方
米,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2014开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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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申字1031)。土地使用权期限:城镇住宅自2001年2月1日起至
2071年1月31日止、商服用地自2001年2月1日起至2041年1月31
日止。
(2)天保金海岸03-22号地块住宅项目,80系坐标土地面积
67217.9平方米,对应90系坐标土地面积为67214.9平方米,规划
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内容:住宅及配套设施),对应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容积率≤2.33,绿地率≥
35%,建筑密度≤28%,建筑限高≤100米,建筑面积≤156610.83
平方米,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2017
开发规条申字0031)。土地使用权期限:城镇住宅自2001年2月1
日起至2071年1月31日止、商服用地自2001年2月1日起至2041年1
月31日止。
(3)天保金海岸03-32号地块商业项目,80系坐标土地面积
4332.9平方米,对应90系坐标土地面积为4332.7平方米,规划用
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建筑内容:商业、配套公建),对应土
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容积率≤1.5,绿地率≥35%,建筑密度≤40%,
建筑限高≤24米,建筑面积≤6499.11平方米。其他规划要求详
见《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2017开发规条申字0032)。土地
使用权期限自2001年2月1日起至2041年1月31日止。
3、生效条件:本补充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
效。
4、其他说明:本补充合同是开单国用(2008)第0048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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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出让合同》的补充,因签订本补充合同涉及开单国用(2008)
第0048号地块《出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调整,其余条
款仍然执行。
注:本次土地规划调整后,涉及0048号土地可开发土地面积
减少约3055.4平方米,剩余土地将作为市政公用设施及教育项目
建设用地。
四、合同标的土地估价情况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10月31日为评估
基准日,分别对规划调整前后滨海开元拟核实资产的土地使用权
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分别出具了《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拟核实资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资产评估咨询报告》(华
夏金信评咨字[2017]024号、华夏金信评咨字[2017]025号)。评
估报告选用市场比较法和剩余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
评估,0048号土地用地规划调整前后涉及调整地块的资产评估价
值由135813.91万元减少至126069.32万元,经济损失估算约人民
币9744.59万元。
五、本次规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本次土地规划调整无需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且本次规划调整
涉及土地已列入开发成本,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不构成重大影
响。
在本次规划调整过程中,滨海开元本着以尽量减少公司损
失、平衡公司效益为原则,就0048号土地规划调整补偿事宜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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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现已完成03-32号地块规
划条件通知书办理,03-32号地块用地性质由配建用地调整为商
业用地,即03-32号地块除必须满足非经营性配套公建的建设外,
其余可按照商业性质办理销售许可证并对外销售。
此外,滨海开元另就天保金海岸C03项目土地按相关规定由
商业性质调整为住宅性质的补偿事宜,已启动规划调整论证工
作。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由于C03地块规划调整需要取得
滨海新区规国局审批同意,因此上述补偿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为更好地盘活天保金海岸项目土地资产,加快相关土地开发
进度,确保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所属土地用地规划调整的议案》。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全资子公司滨海开元所属土地用地规划
调整事项并就关于全资子公司所属土地用地规划调整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对教育项目建设及规划调整的要
求,须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滨海开元所持有的“开单国用(2008)
第 0048 号”(以下简称“0048 号土地”)国有建设用地进行规
划调整。在目前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本次规划调整虽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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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开元可开发用地面积部分减少,但从长远来看,规划调整完
成后天保金海岸项目土地资产将得到更好的盘活,相关土地开发
工作得以加快推进,从而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为公司业
绩提供了保障。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的 0048 号土地已列入开发成
本,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核实资产涉及的
土地使用权价值资产评估咨询报告》(华夏金信评咨字[2017]024
号、华夏金信评咨字[2017]025 号)。
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海滨大道以西、
新港四号路以北区域规划进行调整的批复》(津滨政函[2016]110
号)。
4、《关于研究教育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津滨
政纪[2017]33 号)。
5、《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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