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7-009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进行融资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矿建”)因生产经营
的需要,拟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
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重机矿建拟采取直租的方式向长城国兴申
请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融资期限五年。公司为上述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以融资
租赁方式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299944507U
4、法定代表人:张希荣
5、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6 年 2 月 2 日
7、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 75 号
8、经营范围:金融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
局新银监复〔2014〕190 号批准文件为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9、与公司关系:长城国兴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出租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3、租赁物标的:煤矿生产设备
4、融资总额:20000 万元人民币
5、租赁期限:五年
6、租赁方式:直租
7、租金及支付方式:按照与长城国兴签订的具体融资租赁合同
的条款执行
8、增信措施:公司为重机矿建的租赁业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9、租赁物所属权:在租赁期间内,租赁物所有权归属交易对方,
租赁物使用权和收益权仍将归属子公司,租赁物自始至终由子公司
占有并使用,虽发生所有权转移,但不涉及资产过户手续。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主要是为了盘活现有资产,降低融
资难度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该项
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对于融资租赁相关设备的正常使
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