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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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

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汇金股份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概况和股本情况

2015 年 11 月 2 日,汇金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汇金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向彭建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396 号)文件。公司通过向彭建文、韬略投资、北辰德投资、赵琦、杜海

荣、王俊、金一、德北辰投资定向发行 17,847,482 股,购买其持有的北辰德科技

55.00%股权。同时,公司向刘文国、广发乾和及珠海中兵非公开发行 6,526,805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 年 11 月 12 日,汇金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向彭建文等交

易对方非公开发行新股合计 17,847,482 股普通 A 股股票,相关股份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汇金股份股份数量为 265,447,482 股。

2015 年 12 月 23 日,汇金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证券持有人名册》,汇金股份向刘文国、

广发乾和及珠海中兵非公开发行的 6,526,805 股,相关股份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汇金股份股本增加至 271,974,287 股。

2016 年 4 月 13 日,汇金股份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汇金股份以总股本 27,197.4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87.90

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本次转增完成后,汇金股份总股本由 27,197.43 万元增至 54,394.86 万元。2016

年 5 月 18 日,汇金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01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登记。

2017 年 6 月 2 日,汇金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确定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股

份登记过程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

合计 3.18 万股。实际授予总人数为 61 人,授予股份数量为 638.82 万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19 日。汇金股份总股本变更为 550,336,774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变化概况

2016 年 5 月 18 日,汇金股份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汇金股份以总股本 271,974,2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4 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权益分派后,汇金股份向彭建文等 8 名投资者定向发行的 17,847,482

股股份调整为 35,694,964 股,向刘文国、广发乾和及珠海中兵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合计 6,526,805 股调整为 13,053,610 股。

序号 名称 本次交易限售股数(股)

1 彭建文 7,138,994

2 韬略投资 17,847,484

3 北辰德投资 2,923,738

4 赵 琦 1,784,748

5 杜海荣 1,784,748

6 王 俊 1,784,748

7 金 一 1,784,748

8 德北辰投资 645,756

9 刘文国 6,526,806

10 广发乾和 3,263,402

11 珠海中兵 3,263,402

合计 48,748,574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1)韬略投资、北辰德投资、德北辰投资承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汇金股

份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承诺期满后一次全部解禁。

彭建文、赵琦、杜海荣、王俊、金一承诺: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

有权益的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部分,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汇金股份股份自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承诺期满后分二期解禁,每期解禁比例分别为 50%、

50%;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部分,通过

本次交易认购的汇金股份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承诺期满后

一次全部解禁。具体限售期安排如下:

认购方 认购股份数量(股) 限售期 12 个月股份(股) 限售期 36 个月股份(股)

彭建文 3,569,497 1,887,320 1,682,177

韬略投资 8,923,742 —— 8,923,742

北辰德投资 1,461,869 —— 1,461,869

赵 琦 892,374 492,344 400,030

杜海荣 892,374 410,286 482,088

王 俊 892,374 410,286 482,088

金 一 892,374 410,286 482,088

德北辰投资 322,878 —— 322,878

合计 17,847,482 3,610,522 14,236,960

注:上表源自汇金股份于2015年11月03日披露的《汇金股份: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彭建文、韬略投资、北辰德投资、赵琦、杜海荣、王俊、金一、德北辰投资

因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

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且在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①首次解禁时间及相应条件

本次发行结束满 12 个月,且北辰德科技 201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并已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经由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北辰德科技 2015 年实现净利

润数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即 3,750 万元(上述净利润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下同),各认购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对

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满 12 个月对应的汇金股份股份总数

中的 50%可转让,即以下股份可以解禁:首次解禁的股份总数为 1,805,261 股,

其中彭建文解禁股份数为 943,660 股,赵琦解禁股份数为 246,172 股,杜海荣解

禁股份数为 205,143 股,王俊解禁股份数为 205,143 股,金一解禁股份数为 205,143

股。

②第二次解禁时间及相应条件

北辰德科技 2016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

并已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经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北辰德科技 2015、2016 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累计

承诺净利润数即 8,700 万元,认购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

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满 12 个月对应的汇金股份股份总数中的 50%可转让,

即以下股份可以解禁:第二次解禁的股份总数为 1,805,261 股,其中彭建文解禁

股份数为 943,660 股,赵琦解禁股份数为 246,172 股,杜海荣解禁股份数为 205,143

股,王俊解禁股份数为 205,143 股,金一解禁股份数为 205,143 股。

③第三次解禁时间及相应条件

本次发行结束满 36 个月,且北辰德科技 2017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并已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经由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北辰德科技 2015、2016、2017

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即 15,000 万元,同时 2017 年经有

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北辰德科技进行减值测试,北辰德科技期末

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上述条件同时满足后,第三次解禁的股份

总数为 14,236,960 股,其中彭建文解禁股份数为 1,682,177 股,赵琦解禁股份数

为 400,030 股,杜海荣解禁股份数为 482,088 股,王俊解禁股份数为 482,088 股,

金一解禁股份数为 482,088 股,韬略投资解禁股份数为 8,923,742 股,北辰德投

资解禁股份数为 1,461,869 股,德北辰投资解禁股份数为 322,878 股。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锁定期内,如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公司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因本次交易所获

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汇金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业绩承诺

交易对方彭建文、韬略投资、北辰德投资、赵琦、杜海荣、王俊、金一、德

北辰投资承诺北辰德科技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净利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

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分别不低于人

民币3,750万元、4,950万元以及6,300万元。该业绩承诺不低于国融兴华出具的“国

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10107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净利润预测数。

若交割日推迟至2015年12月31日之后,则盈利承诺期间相应顺延,交易对方

承诺北辰德科技2018年度净利润不低于国融兴华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

第010107号”《资产评估报告》中2018年净利润预测数7,899.85万元。

如果实现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则交易对方彭建文、韬略投资、北辰

德投资、赵琦、杜海荣、王俊、金一、德北辰投资将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

北辰德科技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出具勤信审字【2016】第 1131 号《深圳市北辰德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报告中披露北辰德科技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954.33 万元,

北辰德科技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901.55 万元,完成了股权收购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的约定。

北辰德科技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出具勤信审字【2017】第 1526 号《深圳市北辰德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报告中披露北辰德科技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079.20 万元,

北辰德科技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938.68 万元,未完成股权收购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的约定,但两年累计净利润

完成了 2015 年、2016 年度累计业绩承诺。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作出的

上述各项承诺。

(二)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2 月 11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610,52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6%;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723,2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 人。

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1 彭建文 5,354,245 1,887,320 0

2 赵 琦 1,292,404 492,344 492,344

3 杜海荣 1,374,462 410,286 410,286

4 王 俊 1,374,462 410,286 410,286

5 金 一 1,374,462 410,286 410,286

合计 10,770,035 3,610,522 1,723,202

注:彭建文先生为汇金股份董事,持有公司 7,138,994 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增减变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91,334,897 52.94 % -1,723,202 289,611,695 52.62%

高管锁定股 4,013,445 0.73% 1,887,320 5,900,765 1.07%

首发后限售股 45,138,052 8.2% -3,610,522 41,527,530 7.55%

股权激励限售股 6,388,200 1.16% 0 6,388,200 1.16%

首发前限售股 235,795,200 42.85% 0 235,795,200 42.85%

二、无限售流通股 259,001,877 47.06% 1,723,202 260,725,079 47.38%

三、总股本 550,336,774 100.00% 0 550,336,774 100.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汇金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了其在本次交易中作出的股份锁定

及其他承诺;汇金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汇金股份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之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毛剑敏 何 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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