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3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股份”或“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7 年 12 月 06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
牛富路 1 号公司一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田新
甲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 3 人,代表股份 287,598,20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12%。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87,597,706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40.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287,598,2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份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不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 1 人,
所持股份合计 500 股,其中同意股份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份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光伏电站施工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3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份 0 股, 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不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 1 人,
所持股份合计 500 股,其中同意股份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份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