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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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7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御嘉影

视”)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所申请的人民币 3,000 万元综合授

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2 年。担保范围为

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皇氏御嘉影视所应承担的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1

本次担保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

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皇氏御嘉影视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所

申请的人民币 3,000 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为 2 年。担保范围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皇氏御嘉影视所应承担的债

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逾期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

用等。

本次担保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

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 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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