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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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7-06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7 年 11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

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邱建民先生、邱为民先生、田南律先生、苏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子谋先生、吴昊天先生、曾江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曾江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等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变更前: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电子连接器、光电连接器、汽车连接器及线束、电子元器件、

柔性线路板、发光二极管支架、透镜和镜头组件、软性排线、精密模具、精密组件产品(不含限制

项目);信息咨询、市场推广、技术支持服务、国内外贸易、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

控、专卖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准证字第 2002-1468 号资格证书办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电子连接器、光电连接器、汽车连接器及线束、汽车零部件产

品、电子元器件、柔性线路板、发光二极管支架、透镜组件、软性排线、精密模具、精密组件产品

(不含限制项目);SMT 贴片加工,焊接加工;信息咨询、市场推广、技术支持服务、国内外贸易、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品);计算机信息科技、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软

硬件的销售;汽车软件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进出口

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前: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电子连接器、光电连接器、汽车

连接器及线束、电子元器件、柔性线路板、发光二极管支架、透镜和镜头组件、软性排线、精密模

具、精密组件产品(不含限制项目);信息咨询、市场推广、技术支持服务、国内外贸易、国内商业、

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准证字第 2002-1468 号资

格证书办理)。

修订后: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电子连接器、光电连接器、汽车

连接器及线束、汽车零部件产品、电子元器件、柔性线路板、发光二极管支架、透镜组件、软性排

线、精密模具、精密组件产品(不含限制项目);SMT 贴片加工,焊接加工;信息咨询、市场推广、

技术支持服务、国内外贸易、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品);计算机信息科技、

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汽车软件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业质量要求和条件,在

为公司提供的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

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 2017 年度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

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简历

1.邱建民先生,中国国籍,1962 年出生,大专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 年创建深圳市

宝安得胜电子厂(即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董事长、总经理;1992 年

创建本公司,先后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长/董事。

邱建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直接持有公司 15,622,017 股股份,除与邱为民先生为兄弟关

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邱为民先生,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 年起在深圳宝安得胜电子

厂(即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该公司执行董事;1992 年至今先后

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下属子公司董事长/董事。

邱为民先生与邱建民先生为兄弟关系,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田南律先生,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先后任职于汕头海洋集团、香港恒都集团,2007 年 1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兼任下属子公司董事长/董事。

田南律先生现持有公司 8,464,776 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和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苏进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高中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 年至今任柳州市

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苏进先生现持有公司 16,632,016 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和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子谋先生,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 年 8 月

至 2016 年 7 月先后任职于相模电机(深圳)有限公司、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深鼎律师事

务所律师、北京市众天(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方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6 年 8 月

至今任职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王子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吴昊天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

年 2 月至 2008 年 5 月先后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

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担保公司,2008 年 5 月至今任职深圳市金立创新投资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吴昊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曾江虹女士,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1989 年至 2010 年 8 月先后任职于深圳金鹏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鸿华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总公司、深圳兴蒙会计师事务所、深圳中胜会

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中成海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11 年 8 月至今为立

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中孚泰文化建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江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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