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码:2017-07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
东韩华先生质押股份的通知,2017年11月24日韩华先生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质押 质押开始 本次质押占
股东
大股东及一 股数 日期(逐笔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用途
名称
致行动人 (股) 列示) 比例
协议履行完
西南 个人资
韩华 否 64,026,360 2016-08-29 毕或双方协 51.62%
证券 金需求
商确定
协议履行完
华泰 个人资
韩华 否 30,000,000 2017-04-20 毕或双方协 24.19%
证券 金需求
商确定
协议履行完
华泰 个人资
韩华 否 19,600,000 2017-05-08 毕或双方协 15.80%
证券 金需求
商确定
协议履行完
华泰 补充质
韩华 否 1,500,000 2017-08-10 毕或双方协 1.21%
证券 押
商确定
协议履行完
华泰 补充质
韩华 否 3,000,000 2017-11-24 毕或双方协 2.42%
证券 押
商确定
协议履行完
华泰 补充质
韩华 否 3,000,000 2017-11-24 毕或双方协 2.42%
证券 押
商确定
合计 - 121,126,360 - - - 97.66%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韩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4,026,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2%,本次办理股份质押的股份数为6,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4.8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21,126,360股,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6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13%。
3、风险应对措施
本次股票质押为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韩华先生
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
出现平仓风险,韩华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登记相关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