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4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分别以电子
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了会议文件及通知。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方案确定的 67 名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张先知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67 人调整为 66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0.1
万股调整为 262.1 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修订方案中确定的人员。除上述
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修订方案一致。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日股本总额的
(万股) 例 比例
1 于有为 董事、副总裁 5 1.60% 0.04%
2 罗烈发 董事、副总裁 3 0.97% 0.02%
3 李建强 总裁 10 3.20% 0.07%
4 罗方造 副总裁 10 3.20%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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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罗华林 副总裁 5 1.60% 0.04%
6 彭金萃 副总裁 5 1.60% 0.04%
7 王鹏 副总裁 8 2.57% 0.06%
8 张继军 董秘、财务总监 5 1.60% 0.04%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58 人) 211.1 67.64% 1.55%
预留部分 50 16.02% 0.36%
合计(66 人) 312.1 100.00% 2.29%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合法、有效。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
单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除 1 名激励对象张先知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有
关授予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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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2.1 万股限制性股票。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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