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13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赵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李迎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赵国栋先生、李迎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赵国栋(召集人)、朱登凯、朱玉杰;
2)提名委员会:朱登凯(召集人)、王建新、赵国栋;
3)审计委员会:王建新(召集人)、朱玉杰、杨锐志;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登凯(召集人)、王建新、赵国栋。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赵国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赵国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李迎晨先生、张哲先生、张佳女士、杨锐志先生、何石琼
先生、余魏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届满。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杨锐志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锐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姚春花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姚春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何石琼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何石琼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何石琼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
式详见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周江海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江海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周江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
式详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7 日
附:简历
赵国栋先生: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五
道口金融学院EMBA,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钱包金服(平潭)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钱包生活(平潭)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曾任京东集团副总
裁、网银在线公司CEO、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常务理事、公安部一所助理工程师等
职。
截至目前,赵国栋先生持有奥马电器的16.8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与持有奥马电器股份12.49%的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关系,除此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赵国栋
先生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迎晨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
AFP资格,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曾在中国建设银行、浦发银行、民生
银行总行等大型知名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在基于商用数据的运营服
务系统构建、个人消费和小微企业资产产品和数据设计、风控IT系统设计与资本
运作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和实践经验。
截至目前,李迎晨先生持有奥马电器7,56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李迎晨先生不存在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哲先生: 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职于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和讯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证券资讯部经理;鸿大基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汉世纪
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副总裁、执行总裁,曾主要参与、
主导投资了安硕信息、万得资讯等项目。
截至目前,张哲先生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张哲先生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佳女士: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EMBA,
全国金融系统青年联合会委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
公司副总裁。曾任职于中国民生银行总行、香港恒生银行等单位。
截至目前,张佳女士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张佳女士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锐志先生: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
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融
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曾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
所高级审计师;TOM.COM户外传媒集团财务经理;上海甫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项目经理;艺龙旅行网,先后担任内部审计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CFO)
的职务。
截至目前,杨锐志先生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杨锐志先生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石琼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于2011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美的集团总裁办秘书科科长、美的集团企划投资部企划
总监、美的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美的赛意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美的荣事达公司
营运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职。
截至目前,何石琼先生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何石琼先生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魏豹先生:197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现
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营销公司管理部部长、总
经理助理,空调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总监、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国内营销公司中南大区销售总监,副总经理等职。2012 年加入奥马电器,曾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余魏豹先生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余魏豹先生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春花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取得中
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现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曾任波尔亚太(北京)金属
容器有限公司应收会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高级审计员,公司审计经理。
截至目前,姚春花女士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查询,姚春花女士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江海先生:1986 年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 7 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曾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专员。
截至目前,周江海先生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查询,周江海先生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