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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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7-09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获得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11 月 27 日,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三钢闽光)接到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的通知,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福建省

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已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收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福建省国资委)印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福建三安

钢铁有限公司 100%股权方案的批复》(闽国资运营【2017】235

号),福建省国资委原则同意三钢闽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福建三

安钢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方案。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10,以下简称三钢闽光)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方案。

二、本次方案实施后,三钢集团仍为三钢闽光控股股东。请

你司指导三钢集团持续关注三钢闽光股权变动情况和董事会席

位安排,维护国有股权的控股地位。

三、请你司指导国有股东按照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正

确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国有权益,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并请

你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委。”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需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

准,以及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核准、批准或同意(若需)后方

可实施。

公司将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7 年 11 月 11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

登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待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能实施。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并根据

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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