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5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对中国铝箔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3 月 28 日,应美国铝业协会贸易执法工作组于 2017 年 3 月 9
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铝箔启动反倾销和反
补贴立案调查。2017 年 4 月 21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
铝箔作出双反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被调查产品描述覆盖汕头万顺包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基复合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基”)生产并对美国出口的铝箔产品。公司
已于 2017 年 6 月 2 日、8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美国商务部对中国铝箔产
品启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公告》(2017-062)、《关于美国商务部对中
国铝箔产品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的公告》(2017-084)。
美国商务部近日公布对华铝箔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分别裁定两
家强制应诉企业 96.81%和 162.24%的倾销幅度,裁定 14 家其他中国企业
138.16%的倾销幅度,以及根据不利事实裁定其他所有未按美国商务部要
求提交答卷的企业 162.24%的倾销幅度(详见下表)。江苏中基作为本次两
家强制应诉企业之一,是唯一一家初裁适用最低倾销幅度 96.81%的中国企
业。
此次美国商务部发布的为反倾销初裁结果,江苏中基已聘请专业律师
继续积极抗辩。在反倾销初裁至终裁期间内,美国客户自江苏中基进口铝
箔的反倾销保证金暂时按 86.27%执行。本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尚处于调查阶
段,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反倾销
和反补贴的进展情况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