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8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辰安科技,证券代码:300523)
自 2017 年 10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17-093)。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披露《关
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2017-095)、2017 年 11 月 6 日披露《关于筹
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98)、2017 年 11 月 13 日披
露《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2),因本
次交易方案相关内容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及完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 2017 年 11 月 18 日
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2017-107)。
二、停牌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交易各方及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律师事
务所等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各项工作。为维护投资者
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
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