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17-027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长周群先生召集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蔡惠星、周晓宇、
瞿辉、张河涛、王清华、钱志昂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表
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了本次
会议的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1/2
2017-029)。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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