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17-058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上午在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
司已于会议召开 48 小时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
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樊培仁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表
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产生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樊彬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同意选举樊彬
先生为董事长。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樊相东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樊相东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位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樊相东为
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章程修改的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提名樊相东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需要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