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23 19: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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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17-061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

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扬帆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治理结构和实际情况,拟对《浙江扬帆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由原浙江扬帆精细化工 他有关规定由原浙江扬帆精细化工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绍兴市工 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 执照。

2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 12,327.8 万元。

3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为:年产:异丁酰氯(中间产 范围为:生产:异丁酰氯(中间产

品) 1530 吨、90%亚磷酸(副产) 品)、90%亚磷酸(副产)、20%氢

427 吨、20%氢溴酸(副产)50 吨、 溴酸(副产)、15%氢溴酸(副产)、

15%氢溴酸(副产)3201 吨、20% 20%盐酸(副产)、二氯乙烷(回收)、

盐酸(副产)900 吨、二氯乙烷(回 甲苯(回收)、甲醇(回收和副产)、

收)7526 吨、甲苯(回收) 11327 吗啉(回收);生产:空气(压缩

吨、甲醇(回收)8305 吨、吗啉(回 的)20Nm3/min;1,3-二乙基苯(回

收)6181 吨;生产:空气(压缩的) 收)(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20Nm3/min;1,3-二乙基苯(回收) 月 29 日);生产:2-甲基-1-(4-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甲硫基苯基)-2-吗啉-1-丙酮;生

29 日);年生产:3000 吨 2-甲基 产:光引发剂(其中 ITX(2-异丙

-1-(4-甲硫基苯基)-2-吗啉-1- 基硫杂蒽酮)),光引发剂-6699

丙酮;年产:2000 吨光引发剂(其 (1-(4-吗啉苯基)-2-(二甲基胺)

中 ITX ( 2- 异 丙 基 硫 杂 蒽 酮 ) -2-苄基-1-丁酮))。生产:184(1-

500t/a),光引发剂-6699(1-(4- 巯基-环已基-苯基甲酮),生产:

吗啉苯基)-2-(二甲基胺)-2-苄 TPO(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

基-1-丁酮)1500t/a)。年产:1000 基氧化磷),净水剂 PAC(副产);

吨 184(1-巯基-环已基-苯基甲 生产:巯基光固化剂(除化学危险

酮),年产 500 吨 TPO(2,4,6- 品);生产溴化钠盐(副产);销

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磷), 售自产产品;废酸(副产)的生产、

净水剂 PAC(副产);年生产 870 吨 加工、销售;化工产品的研发。

巯基光固化剂(除化学危险品);生

产溴化钠盐(副产);销售自产产

品;废酸(副产)的生产、加工、

销售。

4 第八十八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第八十八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案,应 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案,应

当列明候选人的详细资料、简历, 当列明候选人的详细资料、简历,

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 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

的了解。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 的了解。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

监事候选人应当出具书面承诺,同 监事候选人应当出具书面承诺,同

意接受提名,承诺提名人披露的候 意接受提名,承诺提名人披露的候

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 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

选后履行法定职责;提名人应同时 选后履行法定职责;提名人应同时

出具承诺,承诺其提供的董事、监 出具承诺,承诺其提供的董事、监

事候选人资料真实、完整。 事候选人资料真实、完整。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

连续 180 日以上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3%以上的股东提

5%以上的股东提名。 名。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

独或合并连续 180 日以上持有公司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3%以上

股份总额 5%以上的股东提名。职工 的股东提名。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民主 由公司职工民主推荐产生。

推荐产生。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罢免董事、监事的程序比照本条相

罢免董事、监事的程序比照本条相 关规定执行。违反本条任一规定而

关规定执行。违反本条任一规定而 做出的选举、更换、罢免董事、监

做出的选举、更换、罢免董事、监 事的决议无效。

事的决议无效。

5 第一百〇二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一百〇二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任期 3 年。股东大会在选 或更换,任期 3 年。股东大会在选

举或者更换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 举或者更换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

投票制。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投票制。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

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在发生公司恶意收购的情况下,非 在发生公司恶意收购的情况下,为

经原提名股东提议,任何董事在不 保证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

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或不存在不具 司经营的稳定性,收购方及其一致

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及能力、或 行动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

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等情形 至少五年以上与公司目前(经营、主

下于任期内被解除董事职务的,公 营)业务相同的业务管理经验,以及

司应按该名董事在公司任职董事 与其履行董事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

年限内税前薪酬总额的 5 倍向该名 力和知识水平。

董事支付赔偿金。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在发生公司恶意收购的情况下,如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的,继任董事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

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的原任董事会成员连任;在继任董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事会任期未届满的每一年度内的 定,履行董事职务。

股东大会上改选董事的总数,不得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超过本章程所规定董事会组成人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

数的四分之一。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在发生公司恶意收购的情况下,为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保证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司经营的稳定性,收购方及其一致

行动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

至少五年以上与公司目前(经营、主

营)业务相同的业务管理经验,以及

与其履行董事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

力和知识水平。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6 二百〇四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 二百〇四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

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 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

章程有歧义时,以在绍兴市工商行 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 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

文版章程为准。 文版章程为准。

二、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7 年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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