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久立特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3 号”《关于核准浙江久立
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公开发行可转债 1,04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40 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1,300.00 万元以及加上利息收入 3.65 万元后,金额
为 102,703.6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55 号)。上述到
位的募集资金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
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307.40 万元后,公司本次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2,396.25 万元。
二、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选择适
当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
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作为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根据募集资金的富余情况、
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择机购买。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五)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投资活动由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7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
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久立特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包世涛 王晓娟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 _________
包世涛 王 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