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沪科: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上交所 2017-11-21 11: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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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昆明

发展新能源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出售上海异型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异钢”)100%股权和上海异型钢管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异钢制品”)80%

股权,昆明发展新能源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对价(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

会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1、本次拟出售的上海异钢 100%股权、异钢制品 8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2、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

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长远发展。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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