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7-11-21 11: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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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山煤国际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广东润银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申请办理应收款项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全

资子公司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广东润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无追

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办理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将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收期限,加速资金

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

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向

广东润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款项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 辛茂荀、王宝英、李端生、孙水泉

2017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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