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ST 坊展 公告编号:临 2017-043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债权转让相关
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上证公函[2017]2334 号《关于对廊
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全文如下: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7 日,你公司公告称,拟将公司对河北国隆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隆)、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北融投)所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河北泓乐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泓乐),债权转让价款 3000 万元全部计入当
期损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请核实并补
充披露下列事项。
一、由于债务人未能履行偿还、担保义务,2016 年公司向法院
提起诉讼,2017 年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公司本金及违约金合计约 4930
万元。公司曾于 2015 年对该债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及年审
会计师说明前期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与合理性。
二、河北国隆、河北融投拟进行债务重组,债务人提出以房产抵
债的清偿意向。请公司补充披露:(1)抵债房产的具体情况;(2)与
周边同类房产价格进行比较,说明该债权预计的清偿比例与清偿时
间,在清偿比例与清偿时间不确定的情况下转让的主要考虑,是否为
了扭亏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3)根据法院判决,该笔债权本金及违
约金合计约 4930 万元,公司不自行收回,以 3000 万转让的合理性。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河北泓乐的主要财务数据、支付能力、支付
安排及违约责任。请河北泓乐说明受让该债权的主要考虑。
请你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