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独立董事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7-11-21 11:09: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与其他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决定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事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自 2015 年 9 月 1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公司公

告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综合考

虑融资环境和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事项,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

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并取得了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会议形成的决议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关于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事项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 2015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毅:

刘英伟:

姜军:

2017 年 11 月 2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资实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