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
动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
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公司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公司及子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17-2019 年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
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锁条件。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 2016 年公司业绩为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解锁期 以 2016 年公司业绩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三个解锁期 以 2016 年公司业绩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则净利润指标应扣除重组
置入资产部分产生净利润的影响。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
解锁系数 100% 10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锁份
额,由公司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17-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
次。
七、解除限售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资格及数量。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在考核工作
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工
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
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证券事务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证券事务部
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