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梅泰诺 公告编号:2017-084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
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17年11
月1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5号旷怡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于2017
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17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15:00至2017年11月16
日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志勇先生主持,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1
规定。
出席会议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12 名,所持(代理)股份
191,484,8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754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所持股份 191,446,2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744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38,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2%。其中,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4,850,0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483%。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811,4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3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
表股份 38,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2%。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
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本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1,448,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
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4,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576%;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4%;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1,447,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
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461%;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9%;弃
2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1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91,448,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
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17,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4,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576%;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9%;弃
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1145%。
3.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91,448,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
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4,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576%;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4%;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3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191,448,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
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4,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576%;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4%;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91,447,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
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461%;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5 债券利率及利率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91,447,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
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461%;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6 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91,447,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
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461%;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7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91,447,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
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461%;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8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91,447,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
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4
份的99.7461%;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9 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91,447,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
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461%;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0 挂牌转让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91,447,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
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461%;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1 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91,447,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
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461%;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2 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191,447,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
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461%;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9%;弃
5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3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91,447,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
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461%;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4 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91,447,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
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461%;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1,447,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
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461%;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罗小洋、孟令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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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
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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