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16 17:22: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17-109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爱尔眼科

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9号),主要

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

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建惠、黄强

电 话:0731-82570739

传 真:0731-85179288-8039

邮 箱:zhengquanbu@yeah.net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吕洪斌、季李华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袁新熠

电 话:0755-82492260

邮 箱:yuanxinyi@htsc.com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爱尔眼科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